经合组织在2021年推出了双支柱(Two Pillars)方案,以解决跨国企业的避税问题。截止本文发布日,只有支柱二(全球最低税)已经在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实施,而对特大规模的科技公司如谷歌和脸书征税的支柱一却因为美国反对(毕竟大部分特大规模的科技公司属于美国公司)而迟迟没有实施(根据经合组织的规则,需要全部成员一致同意才能实施)。
支柱一希望解决的,就是美国科技公司在低税地设立公司,然后透过线上在高税地国家提供服务。那么,根据目前的国际税规则,只要科技公司不在高税地设立公司或常设机构(聘请员工、租赁办公室等),那么一般无需在当地纳税。过去,很多国家尝试引入数字服务税(Digital Services Taxes)来解决无法对美国科技公司征税的问题,但由于受到了美国激烈的反对,很多国家(比如加拿大)最终都没有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