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9日,欧盟理事会(EU Council)宣布最新的欧盟税收不合作名单(EU list of non-cooperative jurisdictions for tax purposes)(简称“不合作名单”)。2017年12月5日起,欧盟理事会决议中一年两次发布不合作名单,以遏制其他国家及地区提供避税机会和鼓励有害税务行为。目前的筛选标准基于税收透明度和公平税收原则,以及经合组织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措施的实施情况。不符合标准的国家及地区被纳入“附件一” 或 “黑名单”;未能完全符合所有标准但已承诺改革的司法管辖区被纳入“附件二” 或 “灰名单”。
被纳入黑名单的国家及地区在欧盟会面临税收制裁,包括相关成本不可扣除、更严格的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提高预提所得税率,或无法享受参股豁免(Participation Exemption)等。虽然灰名单不会有具体的制裁措施,但是毕竟有机会被纳入黑名单,因此会对该国及地区吸引投资等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与上次不合作名单的比较,最新不合作名单将巴拿马和越南从“黑名单”移至“灰名单”,并将伯利兹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