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拟对家族信托征收30%最低税
2026年5月12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在2026-27财年预算中宣布,将从2028年7月1日起对全权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s,即通常所说的家族信托)的应税收入征收30%的最低税(Minimum Tax)。这一措施被视为数十年来澳大利亚信托税制最重大的调整之一,旨在提高税制公平性。随后,财政部于2026年7月发布咨询文件,9月进一步发布《草案》(Exposure Draft)。目前澳洲政府意图在2026年完成立法。
揆创带大家一起了解澳洲家族信托最低税的背景、内容及影响。
一、背景
澳大利亚信托数量远超多数同类税制国家。2022-23年度,全澳信托超过100万个,其中约84万个(约80%)为家族信托。约90%的家族信托财富由净值最高的10%家庭持有,净值约超过230万澳元。
澳洲政府认为,家族信托在澳洲流行的其中一个原因是税务原因:受托人每年可灵活决定将收入分配给不同受益人,即所谓的“收入分割”(income splitting),因此可将收入分配给低税率的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从而降低整体所得税负。
澳洲财政部分析显示,2022-23年使用家族信托的家庭平均税率比收入相等但不使用信托的家庭低约4%,出现税务不公平情况。
因此,澳洲拟对家族信托引入“最低税”制度,确保信托收入的税率与工薪阶层中等收入段(4.5万至13.5万澳元,边际税率30%)对齐,提升税务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二、重点内容
根据《草案》,从2028年7月1日起,家族信托的受托人需就信托的应税收入缴纳至少30%的所得税。受托人仍可每年决定哪些受益人有权获得收入分配,受益人仍需在个人报税中申报其份额。关键变化在于引入信托层面的最低税。
就非公司受益人(如家族成员)可获得与受托人已缴税对应的非退税抵免(non-refundable tax offset)。若受益人边际税率≥30%,可全额使用抵免,整体税负基本不变;若低于30%,多余抵免无法退还,实际整体税负上升至30%。请注意,抵免不可用于抵消医保费(Medicare levy)。
就公司受益人则不获任何抵免。信托先缴30%最低税,公司再按25%或30%公司税率纳税,有效税率可高达55%-60%。传统通过公司递延或降低税负的安排显著失效。
若信托当年不分配收入,受托人仍按现行最高边际税率(约47%,含医保费)纳税。由于相关税率远高于最低税率,因此不受新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