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基金会介绍
不少富人成立私人基金会(Private Foundations),作为家族资产的管理架构。全世界最大的私人基金会之一:盖茨基金会(Gates Foundation)在2000年的美国华盛顿州成立,资产规模超700亿美元,专注于全球健康、减贫、教育与性别平等。主要成就包括:推动消灭脊髓灰质炎、显著降低儿童死亡率、资助新冠疫苗COVAX计划等。基金会每年支出约70亿美元,影响全球公共卫生政策。
相对的,有些富人却选择成立家族信托(Family Trusts),作为家族资产的管理架构。全世界最有名的家族信托是洛克菲勒王朝信托(Rockefeller Dynasty Trust),由石油大亨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于1934年设立的基础信托演变而来,并于1952年正式形成。该信托由摩根大通(Chase Bank)管理,持有埃克森美孚股权、雪佛龙股权、房地产、能源、科技、私募股权及慈善基金等多元化投资,资产规模超100亿美元。
那么,作为家族资产的管理架构,私人基金会及家族信托究竟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以为,它们的区别就是:私人基金会是为慈善目的而成立的,而家族信托是为家族传承而成立的。其实,私人基金会可以为家族传承而成立,而家族信托也可以为了慈善目的(所谓Charitable Trusts)而成立。
我们在这一篇文章中将会透过跟私人信托的对比,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作为家族资产工具的私人基金会。本篇文章的内容部分参考了一篇文章 “Statutory Foundations: Let’s Discuss the Fuss, the Nonplus, and the Superfluous”(法定基金会:让我们来讨论一下争议、困惑和多于之处)。作者为Thomas E. Simmons,为美国南达科他大学克鲁森法学院(University of South Dakota Knudson School of Law)的教授。如有兴趣了解相关文章请点击链接阅读。
我们一起来透过跟私人信托的对比,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作为家族资产工具的私人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