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在香港工作的纳税责任

绝大部分内地居民拿到香港临时身份(无论是高才、优才、IANG等)后,并不清楚自己相关所得的内地及香港纳税责任。我们在这一篇文章就这个话题讨论一下。
一、内地居民在港工作的纳税责任
内地居民取得香港临时身份,并在香港工作后,一般需要就在香港工资所得在香港缴纳薪俸税外,也需要缴纳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原因如下:
1、取得香港临时身份的内地居民仍然属于内地税务居民
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中港税收安排”)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内地居民的判定标准是指,在按照内地法律,由于住所、居所,成立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或者其他类似的标准,在内地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因此,即便个人取得了香港临时身份,即便在香港一年居住超过183天,只要仍然在内地有住所,那么就是内地税务居民。所谓的住所,不是指物理的房子,而是一种法律概念,泛指跟内地的联系。一般来说,只有在内地有户籍,那么就属于内地税务居民。反过来看,内地法律从来没有一条税法规定,只要在境外居住满183天,就不属于内地税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