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到越南投资。合资企业是越南最常见的外商投资形式之一,中国伙伴通常以现金、厂房、设备、技术和专有技术的形式出资,而越南伙伴通常是以土地使用权。自2009年1月1日起,根据越南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多个行业已向100%外资开放(进口、分销等),但在某些行业(物流、运输、广告等),合资企业仍然是强制性的,且资本比例要求有所不同。
对于越南已100%向外资开放的行业,中国企业可以在当地成立外资独资企业(Doanh nghiệp 100% vốn nước ngoài),法律形式一般包括三类:
* 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由单一外国投资者或外国企业全资拥有);
* 多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或更多外国投资者共同拥有全部股权);
* 股份有限公司(适合需要上市或更大规模投资的企业)。
无论以什么法律形式投资越南,跨境投资将会产生复杂的国际税务考量,包括但不限于:
* 向中国投资者支付股息的国际税务考量;
* 向中国或越南境外融资方支付利息的国际税务考量;
* 向越南境外关联方采购或销售的国际税务考量;
* 派遣中国人员至越南的国际税务考量;
* 中国企业全球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