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通过新的电子商务规则并征收包裹处理费

欧洲通过新的电子商务规则并征收包裹处理费

2026年9月16日,为应对来自非欧盟网络商店的包裹数量不断增长而产生的税收、成本及安全等问题,欧洲议会正式批准关于《欧盟海关法典》(EU Customs Code)的历史性改革:被称为自1968年欧盟关税同盟成立以来最深刻的一次海关制度重塑。我们一起看看这项改革的重点:

一、改革要点

1、非欧盟卖家及电商平台属于进口商

非欧盟跨境卖家及电商平台不再仅仅是交易的“撮合者”,而被《欧盟海关法典》定义为负责任进口商,必须对向欧盟消费者销售的所有商品承担关税、增值税清缴、数据申报及产品合规的全责。

2、新增欧盟统一处理费(Handling Fees)

自2026年11月1日起,所有从非欧盟地区直邮给欧盟消费者的直包包裹,均需缴纳由欧盟委员会统一制定的包裹处理费,以弥补海关监管成本。手续费的具体金额待定,并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以确保其与实际成本保持比例。

3、取消避税空间与严厉惩罚

《欧盟海关法典》彻底堵塞过去利用低值免税额(150欧元关税门槛)或空壳公司拆单避税的漏洞;对屡次违规的企业,最高可处以过去12个月进口总额1%至6%的巨额罚款。

4、数字税收与管理集中化

欧盟即将在法国里尔设立欧盟海关署(EUCA)。而且,欧盟启动统一的欧盟海关数据中心(EU Data Hub),整合并替代现有的111套成员国海关系统,实现全欧关税与税收数据的实时穿透。该系统将于2031年起供企业自行选择使用,并于2034年起强制使用。

二、 对国际税收与跨境合规的重大影响

1、堵塞小包裹直邮避税漏洞

过去,跨境电商依托小包裹直邮(直发包模式),并结合低报价值,使得大量包裹避开了欧盟增值税与关税征收。《欧盟海关法典》将平台的税务角色从“信息中介”拉升为“关税与增值税的实质清缴者”。这意味着,欧盟将税收征管成本直接压给大型平台(如Temu、亚马逊等)。而且,平台必须在欧盟设立实体,或指定具有或由一家拥有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或信誉贸易商资质的欧盟实体代表,从而消除了利用离岸空壳公司逃避增值税和关税追缴的可能性。